高顏值瑜伽老師嫁大齡單身廚師,拿20萬彩禮就消失,實是唱跳女郎。

高顏值瑜伽老師,給大齡單身廚師介紹對象,自己成了新娘,催促過彩禮和登記結婚,新婚當晚要獨自到酒店裡過夜。

20萬彩禮錢到手後,她就消失。

一查才知,她不是瑜伽老師,而是酒吧的唱跳女郎。

31歲的李先生辦婚禮,一家人準備了很久了,為此他們準備了20萬的現金彩禮,親自登門送到女方家中,隨後過禮領證都很順利。

快舉辦婚禮時,新娘周女士卻把男方一家人的聯系方式都拉黑了。

李家裡,家具家電全是新的,禮服皮鞋都已經準備好了,喜字對聯隻差粘貼,卻唯獨缺少了重要的新娘。

李家人怎麼都沒想到,竟然會在這個時候聯系不上她,李先生跟新娘周女士也有將近一個月沒有見面了。

按照中國人的傳統習俗,洞房花燭裡應在新房,但周女士卻提出要去酒店過夜,如果丈夫不同意就自己一個人住,這讓李先生很不理解。

這樣的矛盾已經不是第1次了,自從給了彩禮後,妻子就經常找夫家人麻煩。

李先生是大齡青年,不怎麼會說話,娶個老婆不容易,李家人雖然知道20萬的彩禮過高,但還是咬了咬牙,就是借債湊齊了這筆彩禮。

現在彩禮給了,媳婦卻不見了,這讓他們心裡覺得,這是一場騙局。

原來新娘有三個名字,李先生還在戶口本上發現了一個曾用名。

她曾聲稱自己的生日是89年12月24日,身份證上的年齡卻是88年11月16日,比李先生還大一歲,但發現這一切時,他們已經過完了彩禮。

登記結婚的時候,李先生發現了,沒辦法也要接受了,但現在周女士卻消失了。

李家妹妹嫁在周女士家的村子裡,周女士跟她的母親兩人在社交平臺上,發佈大齡男女情侶信息,充當著紅娘的角色。

妹妹為哥哥交了500元會費,卻沒見到任何相親對象。

於是周家母親提出,女兒也算是到了適婚年齡,問男方是否有意,兩人就聊到了一塊。

現在回想起這一切,李家人都覺得裡面很有可能有問題。

來到周家,周女士卻不在家,周家母親卻也非常激動,聲稱雙方已經領了結婚證,已經是合法夫妻了,不存在騙婚的說法。

女方家人不讓男方一家進門,對於男方家三番四次請來要人,他們表示女兒也不知道女兒現在有什麼想法。

一時之間,哭聲、喊聲、叫罵聲連成一片,雙方都沒有想要平心靜氣來談的意思。

周家母親突然就朝向食堂跑去,一路狂奔,口口聲聲喊著要去自殺,實則卻在不久後就叫來了親戚。

女方親戚對李先生大打出手,場面一度失控。

婚禮在即,男方要人新娘卻避而不見,如今雙方的情緒都到了一個臨界點,隨時有可能爆發。

從女方屋內看來,女方家也準備了婚禮的相關事宜,做好了辦酒的打算,如今這種情況也不是女方家所願。

周家父親說,在兩家剛認識的時候,男方曾經說過自家會征收,但女方一家去男方看了以後,覺得征收的可能性不大,這讓女方父母有點猶豫。

但周女士還是決定要繼續交往,父母也尊重女兒的決定。

如今雙方矛盾爆發,正是因為這筆彩禮。

按照村裡的習俗,彩禮錢是由女方過禮男方,然後女方作為陪嫁,轉為小家庭的啟動資金,但男方在過完年後,提出要女方還回彩禮,女兒不願意,小兩口因此爆發了矛盾,男方還提出了離婚。

他們才是真正讓婚禮無法舉辦的原因。

李先生冷靜下來,回想起兩個人的相識相戀,覺得自己跟周女士完全是兩種人。

在他眼中,周女士是個優雅知性的瑜伽老師,愛花,愛紅酒,愛聽書,有品位。

事業心強,有愛心。

對比之下,李先生覺得自己是低配,情商低,不會說話。

是個廚師,高攀了周女士。

但周女士姣好的容顏,讓李先生想跟她在一起,再加上周女士也沒有拒絕,李先生就想以真心換真心。

兩人戀愛兩個月,見面次數卻很少,到現在李先生都不知道周女士的工作到底是什麼,也沒去過她在老家住的地方。

但雙方一拍即合,有了結婚的意向,周女士對於下聘禮和領證的事非常積極,很重視婚禮儀式。

但過領證後,周女士對於置辦家具禮服,拍婚紗照的事情都覺得無所謂。

這讓李先生覺得,她根本沒有想要共同生活,覺得她就是沖著征收來的。

在李家人看來,周女士將自己那頁的戶口紙收著,還沒主動告知夫家,這足以證明她另有謀劃結婚,目的並不單純。

征收政策的改變,讓她對這段婚姻的態度發生了變化。

在外人面前,兩人是恩愛夫妻。

但平時,周女士連一句老婆都不讓李先生講。

這讓李先生對這段婚姻產生了懷疑,也對周女士這個人有了所懷疑。

來到她的老家,周邊的村民都隻知道周女士的原名,並不知道她早就改了名字。

她初中畢業後就到外地打工,這10年來很少出現在眾人的視野裡。

她開著一臺浙江牌照的紅色車子回了老家,但很少跟人來往。

直到周家母女合辦婚介所,但生意並不好,開業不久後就結束了。

之後,她做回了老本行當瑜伽老師。

李家是地道的農民,而周女士與這裡的農村人不一樣,在外打拼十多年,思維不一樣。

對於名字與年齡的隱瞞,周女士沒有做出任何解釋,也從未提過自己的過去。

李家人從網上搜尋了她的資料,發現她之前從事的工作,是在酒吧從事唱歌跳舞勞務工作的。

她隻有一次結婚記錄,不是專門騙婚的。

現在,周女士沒有離婚的打算,認為自己才是受害者。

婚前,男方家庭介紹自家經濟不是實情,目前也沒有征收,辦婚禮時產生矛盾也讓她不高興。

婚禮當天要求住酒店,按照習俗確實不合適,但她也有自己的顧慮。

隨後,丈夫提出讓她回老家當家庭主婦,這讓她無法接受。

李先生沒有主見,凡事聽父母安排,看似憨厚,實則很固執。

面對即將到來的婚禮,周女士認為這隻是個形式,不太重要。

李家人在借錢娶媳婦時,就做好了背負外債的準備,沒有讓周女士歸還彩禮的想法。

如今她不願結婚,男方將采取法律手段要求她返還20萬彩禮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