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癡迷的看著少婦做瑜伽,竟看見了一場兇殺案,為此還丟掉了性命。

夜晚,我拿上望遠鏡,照例開始偷窺對面樓的女人。

然後,我就親眼目睹了她被人從身後割喉的一幕,在我放下望遠鏡前,兇手轉過頭來,對我露出了一個瘆人的微笑。

我是半個月之前搬到現在這個小區的,當天晚上,我站在落地窗前準備欣賞夜景。

然後就看到了讓我難忘的一幕。

對面樓層也亮著燈,一個女人正在客廳裡對著電視練瑜伽。

貼身的瑜伽服將她火辣的身材勾勒地淋漓盡致,每一個動作都充滿了魅惑。

當晚我看了將近半個小時,為了看得更清晰些,我甚至將落地窗給打開了。

直到女人結束了瑜伽練習,我仍然意猶未盡。

當我回過神來,發現自己起了生理反應,去廁所自己解決了。

從那之後,偷看女人練瑜伽成了我每天的娛樂活動。

三天之後,我甚至買來望遠鏡,這樣就可以看地清晰一點。

這幾天的偷窺讓我對那個女人著迷了,我甚至萌生了認識她的沖動。

但是第六天晚上,我卻從鏡頭裡看到了一個男人。

在女人練瑜伽的時候,男人突然從身後抱住女人,在她的身上亂摸起來。

女人並沒有抗拒,反而轉頭回應起了男人。

從這裡看來,男人應該是女人的丈夫。

很快,二人衣衫盡褪,兩人糾纏在一起。

看著眼前上演的活春宮,我的心中升起一陣強烈嫉妒,嫉妒那個男人可以享用這個性感的女人,甚至幻想自己替代了那個男人將女人壓在身下。

從這天起,我打消了認識女人的念頭,但是仍然忍不住每晚偷窺她練瑜伽。

有時候她的丈夫會出現,有時候不會出現,無論那種情況,都讓我感到刺激無比。

我本以為可以一直享受這種偷窺的快感,但是第十五天的時候,情況發生了變化。

晚上八點半,女人依舊準時出鏡,沒一會兒男人也出現了。

他貓著身子,從身後悄悄地接近女人,似乎是想給女人一個驚喜。

我對接下來的事情期待無比,然而下一刻我就看到,男人拿出一把水果刀,迅速劃過女人的脖子。

鮮血噴灑,女人扭過頭去,難以置信地看了男人一眼,然後軟軟倒地。

我癡迷的看著少婦做瑜伽,竟看見了一場兇殺案,為此還丟掉了性命。

我也對自己看到的這一幕難以置信,從這些天看來,男人和女人分明十分恩愛,他又怎麼會突然對女人下殺手呢?

就在這時,鏡頭中的男人轉過頭來,對我露出了一個瘆人的微笑。

啪嗒一聲,手裡的望遠鏡掉落在地,我驚恐地瞪大眼睛,兇手發現我了!

沒有絲毫猶豫,我立刻將大門反鎖,然後回到臥室,再將臥室的門反鎖,掏出手機報警。

掛斷電話,緊張地等待了將近一個小時,敲門聲響起。

『你好,我是警察,麻煩開一下門』

聽到是警察,我這才從臥室出來,通過貓眼去看,的確是穿制服的人民警察。

但我沒有直接開門,隔著門問:『可以出示一下你的證件嗎?』

『當然可以』門外的人回答地很幹脆,拿出證件放在貓眼前給我看。

確認之後,我才給他們開了門:『不好意思啊警察同志,我主要是害怕兇手偽裝成你們,騙我開門』

『沒事兒,謹慎點是應該的』進門之後,為首的警官安慰了我一句。

『謝謝理解,對了,你們抓到那個兇手了嗎?』我問。

為首警官神色怪異:『根據你的舉報,我們去了你對面樓的903查看過了,那戶人家的男主人叫郭權辰,他的妻子叫周欣玲。

但是郭權辰家很正常,我們用魯米諾試劑沒有檢測出血液反應。

在用上這種試劑之後,只要有一丁點殘餘血跡,都可以檢測出來。

所以我們確定那裡並沒有你所說的命案發生。

而且郭權辰告訴我們,這些天他的妻子外出遊玩了,這些天一直不在家。

事後我們也打了電話,確認了他的妻子的確活地好好地』

我懵了:『這怎麼可能,我明明看到他殺了他妻子的!?

而且這半個月以來,我每天都看到他的妻子在家練瑜伽』

話一出口,我自覺失言,連忙用手捂住嘴巴。

為首警官眼中閃過一道精光:『偷窺是違法的』

不過他沒有糾纏這個問題,試探著問我:『你以前有沒有過精神方面的問題?』

我愣住了,這是在懷疑我精神失常?

我大聲反駁:『沒有,我很正常,我真的看到了』

『但我們的確沒有從郭權辰家查出任何異常,詢問過鄰居之後也確認了,他們夫妻之間感情很好,不可能走到殺妻那一步的』

之後,無論我再怎麼說,警察們都擺明了不相信我。

送走警察之後,我仍然處於愣神之中。

剛才我確認過警察的證件的確是真的,而人民警察的辦案能力也是值得相信的,所以說,難道真的是我精神失常,之前看到的一切都是我的幻覺?

但是這幻覺未免也太真實了,還持續了將近半個月?

而且在此之前,我從來沒有見過周欣玲,如果不是真的看到了,我怎麼會知道她的存在?

由於受到驚嚇,當天晚上我的睡眠質量十分的差,一閉上眼睛,周欣玲慘死的那一幕就出現在我的眼前。

第二天起床後,我整個人都昏昏沉沉的,正準備出門上班,門外響起了敲門聲。

我轉動門把手的動作停住了,透過貓眼往外看去,這一看,我就呆滯住了:

門外赫然就是郭權辰,那個我親眼目睹了他殺妻的男人!

對方手裡提著一個水果藍子,對著貓眼露出微笑:

『你好,我是你對面樓的,昨天晚上是你報警的吧。

不過那隻是一個誤會,你放心,我並沒有追究的意思,今天來主要是想感謝一下你對我夫人的關心』

他嘴上說地好聽,然而我分明看到,他的褲子口袋處露出了一個木柄,形狀很像是水果刀的刀柄。

感謝我對你夫人的關心?

我信了你的鬼!

怕不是來威脅我,讓我不要到處亂說的吧!

對方的突然上門,反倒讓我確定了昨晚我沒有看錯,之前的一切都不是我的幻覺,隻是郭權辰通過某種方式處理了血跡,欺騙過了警察。

但是昨晚那個警察分明說過,他通過電話確認過了男人妻子的安全,這又是怎麼回事?

莫非是郭權辰拿了她妻子的手機,用擬聲器接的電話?

對,沒錯,就是這樣,警察也說是事後才打電話問的,這樣一來,那個接電話的人到底是郭權辰的妻子,還是用了擬聲器的郭權辰,就值得懷疑了。

想通了個中關節,我當然不可能給對方開門,隔著門道:

『謝謝你的好意,將籃子放在門口就行了』

郭權辰笑了:『看來你對我仍然抱有懷疑啊,沒事兒,時間會證明一切』

放下水果籃,他轉身離開了。

看到對方上了電梯之後,我立刻撥通了110,將自己的猜測說了一遍。

接電話的警察卻回了我一句:報假警是違法的。

聽著嘟嘟嘟的電話掛斷音,我滿臉凝重。

被一個殺人犯盯上了,警察卻不相信我的話,這真是讓人提心吊膽。

出門上班的時候,每經過一個拐角,我都會擔心對方會不會從拐角突然沖出去來,要了我的命。

一天的工作之後,回家的路上依舊小心翼翼,等到將門關上並反鎖之後,我才松了一口氣。

之所以沒有直接搬走,是因為交了房租之後,我身上已經沒有足夠的錢來另外租房了。

四年前的那場事故讓我的大腿受傷嚴重,為了治腿幾乎耗光了我所有的積蓄。

即使這樣,現在走起路來依然一瘸一拐。

我從袋子裡拿出幾瓶啤酒,準備用酒精來麻痹自己,然而還沒等我打開酒瓶,掃過客廳的眼神就先呆滯住了。

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,我出門的時候茶幾上盤子裡的橘子是沒有動過的。

而現在,一個橘子被剝了吃了一半,另一半放在茶幾上。

放下啤酒,我起身將整間屋子都打量一番,又發現了其餘幾處不對勁的地方。

比如臥室裡的窗簾是拉上的,而我記得,我今天早上起來分明拉開了;

比如廚房裡的水槽中有幾片菜葉子,而我今天分明沒有做飯;

比如廁所裡的垃圾桶中有一些紙巾,而我今早出門的時候分明將垃圾全都帶出去了,因為昨晚已經滿了;

這一切的一切都表明,在我不在家的時候,我的家裡似乎有人進來過。

他用我的廚房燒過飯,吃過我的水果,用過我的廁所,甚至在我的床上躺過。

而且對方似乎沒有隱藏蹤跡的意思,幾乎是明目張膽地留下所有痕跡。

我瞬間聯想到了對面那個男人,郭權辰。

是他在我不在家的時候打開了我的家門,故意在我家裡留下生活過的痕跡,目的是警告我,不要到處亂說昨晚看到的事情,否則他隨時可以取了我的性命。

郭權辰的恐嚇奏效了,我簡直快要崩潰。

再次拿出電話報警,但得到的依舊是那句『報假警是違法的』

我隻能強行安慰自己,既然對方沒有直接對我下殺手,而是通過這種委婉的方式來警告我,只要以後管好自己的嘴巴,不跟別人提起那件事,對方應該不會對我怎麼樣,否則隻會為他自己招來麻煩。

為了提防他再次偷偷進來我家,也為了向警方提供證據,我出門買來針孔攝像頭安裝在家裡各個角落。

一夜的心理建設之後,我內心的擔憂消除了很多,然而第二天一早我前腳剛邁出家門,就聽到了熟悉的聲音:

『昨晚睡地好嗎,張強?

嗯,應該不錯吧,畢竟你家的床還是挺柔軟的』

僵硬地扭過頭去,我看到說話之人正是郭權辰。

他站在貓眼的死角處,對我露出笑容,然而話裡話外分明就是在恐嚇我。

他知道了我的名字,甚至連掩飾都不願意掩飾,直接表明他就是昨天進我家的人。

看了一眼他的口袋,那裡依舊有一個木質刀柄冒出來,我咽了咽口水,道:

『是還不錯』

『那就好』拍了拍我的肩膀,郭權辰轉身離開,仿佛隻是鄰裡之間打招呼。

我卻被嚇了個半死。

然而這隻是我噩夢的開始。

雖然後續郭權辰沒有再進過我家,但他每天都會跟我進行這種『友好的招呼』。

要麼是出現在我家門口,要麼是在某個轉角突然出現,要麼是在公交車站……每次都將我嚇地半死,但他卻好像樂此不疲。

將近一個月的提心吊膽讓我開始失眠,身體變得虛弱,精神狀態也越來越差。

我覺得如果繼續下去的話,總有一天我會垮掉。

這天夜裡,借助幾杯白酒壯膽,我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:我要查出郭權辰殺害周欣玲的證據,然後報警讓警察把郭權辰抓起來。

請了幾天假後,我開始反向跟蹤調查郭權辰。

最直接的證據就是周欣玲的屍體。

花了一些錢買通保安,我調閱了這一個月來的小區監控,希望找到郭權辰棄屍的證據。

然而監控顯示,郭權辰從來沒有將什麼大件物體帶出過小區,這說明他沒有將屍體通過這種方式運出小區。

確定了這一點之後,我開始翻找郭權辰每天丟棄的垃圾。

據我觀察,他早上出門偶爾會拎著一個黑色的大袋子,不是那種很薄的垃圾袋,而是很厚的塑料袋,裡面沉甸甸的,不知道裝了什麼東西。

想起影視作品中的兇手殺人碎屍後,將屍體當作垃圾裝進垃圾袋中,分好多次丟棄掉,於是我懷疑郭權辰也是通過這種方式處理的屍體。

然而翻找了他丟棄的垃圾之後,也沒有從中發現疑似人體組織的肉塊。

再次查閱監控,我發現郭權辰並不經常攜帶這種袋子出門,即使之前的一個月中每次袋子中都是碎屍,也不足以處理完一具屍體。

確認了這兩點,我懷疑郭權辰將周欣玲的屍體藏在了家裡某處。

這幾天我已經摸清了郭權辰的行動規律,除了恐嚇我之外,以及去菜市場買菜,其餘時間他幾乎都待在家裡。

於是這天趁著郭權辰去買菜的機會,我拿上撬鎖工具,打開了郭權辰家的門。

然而門被打開的那一刻我就愣住了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