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31日,蘭州市民郭女士向奔流新聞『記者幫』反映,4月21日,她在蘭州市慶陽路426號陽光大廈錦熙運動會館報瑜伽課,按照100元/次的標準報了50次課程,交費5000元。
但後來在學瑜伽的過程中,會館教練違反『小班課1人可開』的合同約定,誘導她上『一對一』的私教課。
目前雙方協商無果,她希望錦熙運動會館退還她剩餘費用。
學員:小課人湊不夠不開,大課不讓上,還不給退款
記者從郭女士與蘭州錦熙怡瑜伽有限公司簽訂的『錦熙瑜伽·普拉提會籍合約』上看到,該合同的主要內容是『會員卡類:小班課100節』『會員費5000元+5000元下次續付』『備註:可以三人上,期間團課可送,小班課1人可開,但按課表時間走』。
但對於送『團課』《即『大課』》多少節課,合同沒有約定。
郭女士說,當時報課時,錦熙運動會館承諾她報『小課《學員不多於3個人》』送『大課《學員人數多》』『小課1個人也可以上,但沒想到在她交完錢後,錦熙運動會館對上小課的說法就變了,稱小課兩人以上才能開課,隻有一個學員,開不了課』。
『剛開始,兩個人小課我還斷斷續續上了幾次,再後來因為兩個人的小課人數湊不夠,就再也約不上了。
其間,錦熙運動會館動員給我做思想工作,要求我換成‘一對一’的私教課,我沒接受,也後來一直沒上課。
上一次私教課,會從會員卡中扣除雙倍課費,所以我拒絕了』
郭女士說,由於錦熙運動會館承諾給她送大課,她就去上大課,但沒想到上了兩節後,對方再不讓她上課。
而且教練也不承認給她送大課的承諾,逼她上費用貴一倍的升私教課。
事已至此,她要求將費用退給她,但遭到對方拒絕。
『因為大課不讓上,小課也開不起來,錢還不退』,郭女士向蘭州市民服務熱線12345反映後,盡管沒有接到12345的反饋,但她很快接到了錦熙運動會館打來的電話,對方承認送她上大課的事和其他承諾,希望她去上課。
『我也不可能按照錦熙運動會館提出的啥時間開課我就啥時間去學,會館約我的時間大多在中午,而中午我很忙,不符合我的時間安排,而我提出的時間,會館又不能接受』郭女士說,在雙方扯皮過程中,錦熙運動會館動員她在方便的時間段上『一對一』的私教課,但這些都被她拒絕了,而錦熙運動會館仍然拒絕退錢。
會館:『不讓上課』說法沒有證據,隻能退1000元
就此問題,奔流新聞記者來到錦熙運動會館采訪,該館一位自稱是負責人的仇姓女子稱,教練感覺每周約郭女士上小課時,郭女士不來,上大課時就來了,存在蹭課嫌疑,教練有點反感,發信息告知郭女士說送的大課上完了,於是雙方發生爭執。
爭執發生後,仇女士立即查閱合同,發現錦熙運動會館確實有上小課送大課的承諾,但與郭女士簽合同的教練可能忘記這個條款,故造成了爭執。
仇女士承認教練存在過錯。
於是,仇女士立即向郭女士道歉,並聯系她繼續正常上大課,並解釋了教練為何不讓她上大課的原因,當時爭執解決了。
但郭女士一直拒絕繼續上課,要求仲裁、退款。
采訪中,仇女士表示,退款可以,但不可能按照郭女士提出的依據報名時100元/次的標準退款:理由一是郭女士隻交了50節課的費用,剩餘50節課的費用5000元至今沒交;二是郭女士已經上了19節小課和2節私教課,但這些小課和私教課費應當按照錦熙運動會館正常收費價格計算,而不是100元/次的優惠價,小班課的正常收費價格是6379元/50次,私教課正常價格為480元/節。
故按郭女士上課次數折算下來,最終也隻能退1000元。
對於仇女士的說法,郭女士並不認可。
她說,合同簽約時間是4月21日;2節私教課是4月17日她和女兒分別試課,不是正式的私教課;隻交了5000元課費是經雙方協商後,對方同意她在前50節課上完後再續後面50節課費5000元。
『我仔細看了一遍微信聊天記錄,會館每次叫我去上課,都是讓我上‘一對一’私教課,不是小課,所以沒去』郭女士說,她曾多次提出共同記錄一下上課次數,對方都以下次為由讓她放心,始終沒有給她安裝下載打卡記錄軟件。
對方說的19次的小課記錄,是會館單方面統計的,從沒讓她確認過。
由於雙方無法達成一致,郭女士表示已經咨詢過律師,將通過法律程序解決。
文·圖丨奔流新聞記者 張繼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