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南寧市長湖路維也納森林小區的業主反映,有商家在住宅樓準備開辦瑜伽館,業主群議論紛紛,眾多業主表示反對。
在南寧,住宅小區裡
開辦瑜伽館等經營場所並不鮮見
住宅樓能否開辦瑜伽館等經營場所?
市民對此持什麼態度?
連日來,記者就此進行調查和采訪
事件:住宅樓裡辦瑜伽館 ,眾多業主反對
9月2日,維也納森林小區業主李先生反映,近期,他們發現該樓棟1805號租戶開始裝修,並在相關瑜伽微信群發佈開辦瑜伽館的消息,業主群裡議論紛紛。
有業主擔心在住宅樓開辦瑜伽館,會嚴重影響正常生活。
▲瑜伽館老板在群裡發佈將在1805號房開瑜伽館信息截圖。
受訪者供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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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我們是純住宅樓,反對開辦瑜伽館』在采訪中,不少業主認為,在住宅樓裡經營瑜伽館,進出單元樓的人員增多,不僅帶來疫情防控風險,而且搭乘電梯人員增多後,會容易造成等待電梯時間變長、電費增加及電梯維修概率增加等問題。
9月2日、3日,記者多次來到涉事房屋,但一直無人應答。
在該房屋外面,沒有掛有瑜伽館招牌,但在電梯內外,分別張貼了3張業主反對開辦瑜伽館的內容。
據業主介紹,他們已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,反對給該瑜伽館辦理營業執照。
調查:有反對,也有無所謂
據該小區物管處相關負責人介紹,已接到業主的投訴,但因為物管處不是執法部門,無法鑒定是否屬於『住改商』等違規行為,物管處已配合業主向相關職能部門反映,由相關部門核實處理。
▲有業主在電梯內外貼上了反對內容。
南國早報記者 盧荻攝
記者在調查中發現,目前,南寧市寧鐵馨苑、翡翠園等小區也出現了瑜伽館等經營場所。
記者在采訪中發現,絕大部分業主反對在住宅樓開辦瑜伽館等經營場所,但也有一些業主持無所謂態度,認為只要沒有噪音,不影響正常生活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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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吳女士說,商家要在住宅樓內經營,肯定影響到業主的正常生活,因此,應事先征得業主們的同意,但在日常生活中,一些商家並未征得業主同意。
探討:能否在住宅樓開辦經營場所?
商家在住宅樓開辦瑜伽館等經營場所,有哪些規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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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,業主將住宅登記為企業住所或經營場所,應當征得本棟建築物內其他業主同意。
征求意見可以逐戶書面征求或者在小區內張貼公開征求。
公開征求意見無人反對的視為同意,由業委會或者房屋所在單位後勤部門出具利害關系業主同意證明,無業委會和單位後勤部門的,由小區物管企業出具證明。
如小區無以上三個部門的,由轄區居委會出具同意證明。
在采訪中,有些市民提出,盡管相關部門對在住宅樓裡經營有規定,但現實中有些商家照樣開,該怎麼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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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國法援公益律師趙明堂認為,企業經營不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,更不能損害大多數群眾合法權益。
另外,會出現有些商家鉆空子的情況,比如出現營業執照地址與實際地址不符的情況。
遇到這種情況,業主可向相關部門投訴。
相關部門接到市民投訴後,應當調查,根據情況分別給予警告、罰款、沒收非法所得、停業整頓、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處罰。
來源丨南國早報記者 盧荻
值班編輯丨姚 蕘
值班校對丨黃少華
值班主編丨黃秀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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